1.中国在实行怎样的石油政策,中国的油价是比美国贵还是便宜,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2.中国的油价什么时候上涨的

3.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4.油价再迎小幅下降,油价调整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5.油价调整窗口怎么来的

中国油价是怎样调控_中国油价是怎样调控上涨的

中国国内油价的参考对象。国内油价主要还是以伦敦、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为依据。测算显示,如果上述三地22个工作日的原油移动平均价格达到正负向破4%的升或降价必要条件,则国内就应该调整油价。事实上,权威人士早就对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规定的调价条件做过解释。中国石油总裁周吉平曾向本报记者表示,“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只是调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国家会考虑综合情况适时适当地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所以中国石油大佬很牛叉,升的时候很积极,降的时候很消极!

中国在实行怎样的石油政策,中国的油价是比美国贵还是便宜,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连动”机制进入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新加坡:鹿特丹:纽约=6∶3∶1),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可以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该机制一直沿用至今,简称为“三地成品油定价法”。

据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新的定价办法将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而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表明,采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价法”走到了尽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迎来第四个发展阶段——“原油成本法”阶段。

中国的油价什么时候上涨的

中国的石油政策是跟随国际原油价格的

中国成品油价格是与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同步进行的。

中国成品油价的下降要滞后于国际原油价格的下降。

原因就是垄断造成对高利润的追求。

美国汽油目前我这里2.49 / gallon, 相当于4.27元/升,含税和养路费在内

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中国的油价调整通常是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的。在过去几年中,中国的油价经历了多次上涨和下跌。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点和事件:

1.2008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原油需求减少,油价大幅下跌。然而,随着经济复苏,油价在2009年开始回升。

2.2011年至2014年:这个时期,国际油价经历了大幅波动。在2011年,利比亚内战导致原油供应中断,推动油价上涨。但随后,美国页岩油产量增加,加上全球经济放缓,导致油价在2014年大幅下跌。

3.2016年至2018年:在这段时间,油价有所回升,主要是由于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和俄罗斯等主要产油国通过减产协议来稳定市场。然而,由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贸易紧张局势,油价在2018年下半年再次下跌。

4.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原油需求大幅下降,油价在2020年暴跌。之后,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以及主要经济体复苏,油价开始回升。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油价调整通常是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的。因此,具体油价上涨的时间点可能会因市场情况而有所不同。为了了解最新的油价信息,建议关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整通知以及相关媒体的报道。

油价再迎小幅下降,油价调整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油价调整窗口怎么来的

油价在影响幅度下降,这个新闻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因为今年油价出现了多次下降的情况,很多人人对油价的调整是不了解的,首先在我们国内油价调整它是有一个周期的,通常是以10个工作日为准,那么在这个周期之内,油价的调整是如何确定的呢?

在这个周期内,我们国内油价的调整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在08年我们国家制定了关于国内油价的调整方法,我们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是会受到国际油价的影响的,所以我们在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时候,一般会参考国际油价的波动来进行调整,通常会在连续的22个工作日之内的平均价格,所以可以看出我们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它会是有一个波动的,具体的我们可以参考最新的油价。

在2013年发改委将调价的周期缩短到了10天,这样国内油价的变动与国际油价联系更密切了,调价也更频繁。同时取消了4%的幅度限制,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油、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除此之外在2016年,国际油价持续低迷,我国发改委发布调价新政策,当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这就划定了我们价格调整的下限。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油价的调整所受到的影响因素还是非常多的,首先国际局势影响到油价的调整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同时我们国内油价的变动和国际油价的变动联系是非常密切的,所以调价也会比较频繁,同时国际油价如果走低,我们国内的油价也会偏低这是一个必然的规律,如果大家比较关心油价是如何调整的,可以多多的去阅读相关方面的资料了解一下国际油价的趋势,这样可以更加有效的判断出我们油价调整的趋势。

调价窗口,是国家发改委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为国内成品油的调价设定的范围。调价窗口是国家发改委为国内成品油的调价设定的范围。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10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一旦达到这个条件,就称为打开“调价窗口”。

按照国内成品油调价的规则,新一轮成品油零售价调整窗口将于11月19日24时再度开启。根据国际油价趋势,目前预计下调油价75元/吨,超过下调红线,折合升计算为油价下跌0.06元/升-0.07元/升,油价呈下跌状态。如果最终成品油价格为降价,那么将会是2021年第4次下调。

调价历史

2019年1月14日24时,中国成品油2019年第一轮调价窗口开启,汽油每吨上调105元,柴油每吨上调105元。

2019年1月28日24时,中国成品油2019年第二轮调价窗口开启,这是春节前中国成品油最后一次调价。多家机构预计,受OPEC减产等因素影响,本轮成品油价格将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