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看待寄存在金店的金条消失?实物金条的储存方式有哪些?

2.工行回收自己出售的实物黄金吗?

3.现在投资黄金合适吗?

4.目前中国合法的黄金及市场有哪些?

5.黄金预付款买卖交易的盈亏是怎么算?

6.哪里回收黄金?

杭州银行汇率查询今日价格_2021年杭州银行金价

1、回购难

我国国内

实物黄金的回购

体系还很不健全,表现在回购渠道非常少,回购市场规模不大,相应的政策法规也出现缺失等造成黄金回购渠道窄小、局面混乱。各个渠道回收标准不一,即使是商业银行也存在很大的回购困难。比如,工行如意金只能在杭州地区可以回收。专业黄金公司的黄金回购基本上不受地域限制,但是一般只能回收自有品牌的黄金品种。造成以上诸多问题的原因在于实物黄金回购需要较强的技术操作,它涉及到如何鉴别黄金的成色、真伪等,需要有一些技术指标加以验证,需要进行重量和品相的鉴定等等,增加了黄金回购的难度。其次,我国国内投资者的投资意识还不够强,相当一部分金民对实物黄金的投资仅仅局限于收藏爱好,而不是为了卖出获利,这也制约了回购市场规模的扩大。

2、费用高

我国黄金市场还远未获得国际市场的“定价权”,国内金价受国际金价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直接影响。对于实物黄金来说,其价格一般以以伦敦黄金市场现货黄金价格为基准,其它黄金制品因为提货费、精练提纯费、加工费、运保手续费等一系列费用而产生价格升水。价格升水越低的黄金制品越接近国际原料金价格,也就越有投资价值。但是,我国国内实物黄金销售者把原料价格、手工成本、黄金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利润以及商场的营业税、场地费、利润等等统统转嫁给了投资者,导致投资者的费用负担沉重,大大影响了实物黄金的投资价值,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我国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据估计,我国国内实物黄金投资者承担额外的费用在10%-15%,而金饰品更高达30%-40%。

3、我国的黄金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

总之,我国的黄金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在当前股市动荡、基金缩水和房市低迷的现实背景之下,实物黄金在我国高企的CPI中再次凸显规避通货膨胀的魅力,黄金的投资价值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认可和青睐。当前国际现货黄金自跌破3月17日1032美元的高位盘整三个多月之后,已经打破近几个月以来的下降趋势线,上周五已经顺利站稳960美元之上,最高在967美元,下一目标将向980美元乃至重回1000美元发起冲击。前期已经低位买入的实物黄金可以继续持有,新入市者可在市场回调之时逢低买入。相信每一个理性的投资者都可以分享当前黄金市场的牛市盛宴。

针对以上问题,投资者在选购实物黄金时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购买投资性金条同时必须考虑回购问题,坚持哪里买金条哪里卖去的原则。由于国内实物黄金回购渠道不畅,不同购买渠道的回购标准也不同,如果投资者在银行买的金条卖给专业黄金公司,必然会增加交易成本和额外费用。必须注意,有些渠道并不提供黄金回购服务,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时,应事先了解该渠道的回购条约。从长远来说,我国应该尽快与国际接轨的标准金条和金币。这种标准品种需要有统一的规格品质,需要得到相互认证和回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黄金回购难的问题。

第二,投资金条(块)时最好购买世界上公认的或当地知名度较高的黄金精炼公司制造的金条(块)。这样,以后在出售金条时会省去不少费用和手续,如果不是知名企业生产的黄金,黄金收购商要收取检验检测的费用。国际上不少知名黄金商出售的金条包装在密封的小袋中,除了内装黄金外,还有可靠的封条证明,这样在不开封的情况下,再售出金条时就会方便得多。一般金条都铸有编号、纯度标记、公司名称和商标等。

第三,投资者应该加强对实物黄金鉴定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对所购买产品的识别和防伪能力。比如,在私营金店购买金块时,可请工作人员用焊枪熔化金子的一点边缘后,成色高的金块熔点处的是发亮没有变色的,一般都有99%以上。熔点处有发亮,但外层有一点点的泛铜色的红,一般都有98%以上。熔点处不发亮,有豆渣样的就不能购买。总之是越光亮的,没变色的越好。再如,铂金的英文符号是PT,钯金的英文符号为PD,在购买首饰时要防止商家拿钯金来冒充铂金。同时,投资者应该加强自己的风险投资学习和提高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必须明白实物黄金投资不能做空,只有在黄金价格持续上涨时才能获得稳定可观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因此投资者必须学会把握金价的中长期走势,才能充分规避市场风险,求得更大利润。

如何看待寄存在金店的金条消失?实物金条的储存方式有哪些?

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一直对虚拟货币持高压态度,且政策层层加码。2013年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将其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到2017年,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ICO;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表示虚拟货币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追究相关境内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随后国内的或暂停中国境内新用户的注册并清退存量用户,或直接永久关掉了交易服务。

至此,笔者也认为,目前虚拟货币在国内已经终结。但与之相关的案件未来一段时间仍将高发。在相关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中,我们始终无法绕开虚拟货币“价值”的认定问题,往往需要对涉案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进行举证及对其价格鉴定进行质证等工作。

下面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谈谈我们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明其“价值”来源的一些思路。

1 价值来源——“共识”和“信任”

我们的货币 历史 ,经历了实物货币到纸币,再到记账货币的变迁。何为记账货币?就是以数字记录方式确定归属和转移的货币,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生活中早已习惯脱离实体钱包,只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种便利正是来源于记账货币的充分应用,我们之间的相互转账只是在彼此银行账户的数字上做加减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双方记账过程。而这个记账的权利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各个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和央行负责,央行拥有整个国家大账本的记账权,即“中心化记账”的方式,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纸币及这些“手机中的数字”具备“价值”,是我们基于对国家的“信任”,是国家在这些“数字”背后的信用背书让我们达成了它们具备“价值”的“共识”。

同样,黄金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我们已经达成了其作为货币交换一般等价物的“信任”;钻石的价值,也同样是人们对其稀缺性及其背后的某种象征意义的达成“共识“”。所以, 价值的本质,其实是人们对特定物价值的“共识”和“信任”, 如果人们不对一个事物达成有“价值”的“共识”,那么很多我们认为“值钱”的事物,其实根本没那么“值钱”(包括钻石和国家发行的纸币)。

但纸币天然存在一个问题,无论是当年密西西比泡沫时期的法国,还是次贷危机和期间的美国,都会出现无节制超发货币的现象,货币超发及经济危机往往引发通货膨胀,纸币大幅贬值。纸币之所以贬值,也正是人们对于发行货币的“信任”在大幅降低,而对于的黄金等物品“价值”的“共识”提升,进而金价上涨。虚拟货币鼻祖比特币诞生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期的美国,在此背景下,针对主权货币的通胀问题,其被设计成“去中心化”和“总量恒定”等特性。

随着人们基于对这种“去中心化”虚拟货币达成“共识”,产生“信任”,虚拟货币才产生了“价值”。并随着达成“共识”、“信任”其“价值”的人越来越多,它们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以比特币为例,2009 年1月,中本聪挖出第一枚比特市时,市场对此新生事物非常陌生,无法形成对其“价值”的“共识”,所以,此时比特币的价格为0美元。2010年5月22日,美国人拉兹罗首次用10000个比特币购买了25美元的披萨(首次比特币交易,拉兹罗也是首次使用显卡挖矿的人),那么它的价值变成了0.0025美元。2013年4月,塞浦路斯发生经济危机,当地居民不信任迅速贬值的塞浦路斯镑货币,而纷纷抢购比特币,导致比特币价格飙涨8.8倍。当2013年11月比特币达到8000人民币阶段高点的时候,中国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发布,严重打击了人们对其的“信任”,比特币价格随之大幅下跌,同样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MTGox破产,冲击了人们对比特币的“信任”,让其价格跌入熊市……此外,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和最长链机制保证了比特币不可篡改,且每一枚币都可以追溯诞生及交易的 历史 ,具备不可伪造的特征。这些特征也增加了人们对其“价值”的”共识”。

所以,虚拟货币是基于人们对达成“共识”、形成“信任”的程度,而产生了其价值,并基于“信任”的程度大小,而直接影响其价格。

2 价值来源——“获取成本”

虚拟货币有两种获取发生——“挖矿”和“交易”。

先说说“挖矿”,以比特币为例,其原始产生就是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指“矿工”借助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算,求得方程式的特定解的过程,第一个求得特解的“矿工”能够获得新增“账本”的记账权,从而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励。计算这个特定解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运算,同时比特币在设计之初就被制定了一套规则,算力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调整一次,这意味着挖矿的难度也在上升,也让成本(主要是显卡等硬件)大幅提高。

同时,随着挖矿所需要的算力提高,挖矿难度增大,个人能挖到比特币的概率越来越小,也就逐渐发展出规模化的矿场,也就是聚合n多台矿机的算力一起挖矿,挖矿从个人挖矿转变为矿场或矿池,一个矿场的成本有:建设成本、设备成本、维护成本(包括店里成本和人工成本)、网络成本等。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那么虚拟货币的挖矿过程,同样投入了具体的(劳动力)“成本”,并且这个“成本”可以量化为具体的(虚拟货币)商品价格。早在比特币诞生的2009年,一个叫“新自由标准”的用户,就在比特币早期论坛上提成通“生产成本”计算比特币价格的方法。他认为一枚比特币的价值计算方法应为:计算机运行一年所需要的平均电量是 1331.5 千瓦/时,乘以上年度美国居民平均用电成本0.1136美元,除以112个月,除以过去30天里生产的比特币数量,最后的结果除以1美元,得出1美元=1309.03比特币的定价结论。

至于“交易”的获取方式,无论是直接使用法币交易,还是使用法币兑换虚拟货币后再进行交易的方式,只要最终能够与法币达成某种“汇率”的自由兑换,它背后自然存在确定的价值。

如我们在 《谈虚拟币案件的辩护要点》 文中所述,实务中我们需要区分非主流货币中的特殊币种,通常所称的类主流币(山寨币),他们在技术模式上与主流币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有自己的真实项目、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按照其白皮书的规划执行,常见的山寨币有EOS、BTM。针对这类涉案虚拟币。在实际辩护中,我们应当重点证明这些 虚拟币符合流通性,与主流币或者法定货币能够自由兑换的特征 。

我们前年承办的浙江某虚拟币案,工作重点就是放在搜集其在境外某能与比特币自由兑换的证据材料,即证明该类非主流“山寨币”可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最终能够变现成法币的特征,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

此外,如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虚拟币,一般属于空气币和传销币。空气币,顾名思义,就是在实际发展中,没有任何产品或业务落地,单纯发币圈钱跑路而已,如已经跑路的英雄链、超级明星、太空链等等。传销币,则是打着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货币,如此前轰动一时的深圳普洱币等,我们也在 《谈虚拟币传销案件的辩护要点》 一文对传销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

由于区块链的“新 科技 ”外衣,加之其虚拟属性,导致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其价值真实性的判断存在严重误区。我们认为,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虚拟货币去中心化,没有发行及权威机构做信用背书,且交易价格波动巨大,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也不宜作为货币使用。但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特殊商品,应定性为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这不仅于民法层面拥有充分的物权理论支撑,同时也能被进一步解释为《刑法》第92条所规定的“财产”,所以,针对该类型的网络,从鱼龙混杂的“币”中,区分出主流虚拟币以及可以流通的“山寨币”,是对抗指控的有力辩点。

3 价值来源——司法认定

1、十部委《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改变了主动民事判决中“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向,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定虽受政策影响大,但尚不明确。

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则彻底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随后内蒙古、云南、安徽等省份及相关机构,先后发布了12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政策,这也同时改变了很多民事判决对“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在王铁亮诉火币网一案判决中认为,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双方缔结的 合同有效 ,虚拟币交易合同 不属于合同无效 的法定情形。

2018年10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陈国贵与浙江亿邦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判决中也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 并未禁止 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 未禁止 买卖比特币“挖矿机”。故原告陈某主张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 合同合法有效 。且而交易中的买家不属于消费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不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部委《通知》发布后,多地法院的案例开始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如北京东城法院在“勤某公司诉云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中认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多台“矿机”日均耗电量极大,且生产交易环节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社会 稳定衍生风险突出,已经成为一种投机性工具, 与《民法典》“绿色原则”精神相悖,属于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合同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

同时各地法院关于虚拟货币的认定也并不明确。

在(2018)浙11民终263号丁建强、陈映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因本案的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认定因案涉合同无效。

2020年5月《民法典》颁布后,多地法院一改先前对于虚拟货币不予保护的态度,基于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要求,很多法院都取认定虚拟货币合同有效的司法裁判。如2021年5月济南中院在(2021)鲁01民终3796号中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认可。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所设虚拟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涉案的公民的合法虚拟货币财产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护。

虽然主流裁判规则如此,但综合全国近几年的判决来看,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判标准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正是近年来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一直持严厉态度,并频繁升级的监管政策,司法裁判才会短期内做出截然不同的判例,更把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告,未来人民法院对虚拟货币纠纷案件也会更多的减少虚拟货币财产保护,需要公民自担风险。

2、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在司法实务中,虽然刑事领域对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仍存争议,但早在2017年七部委《公告》发布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浙10刑终1043号判决中即有认定:被害人金某付出对价后得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也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因此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窃取了被害人的比特币后,再将其售出所得款项计人民币20余万元到了其个人的银行帐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20)粤0304刑初2号判决认为,以太币在中国境内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个,但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2013 年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所以被害人的账户信息变动详情可由代币出具证明。除此之外,刑事案件处理中还存在以当地物价局出具的比特币《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其价值依据,如“武宏恩盗窃案” (2016)浙10刑1043号,及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虚拟货币价格证明,如“胡志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刑初字第1252号。

所以在众多刑事判例中,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具备“价值”,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本文作者|郑夏律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察院、办等部门。先后获无锡优秀专业律师(刑辩类)、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优秀骨干律师)、无锡优秀律师团队(2016、2018、2020)、无锡律协优秀个人会员(2018、2021)、首届华东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无锡优秀专业案例、江苏产业人才培训优秀讲师等荣誉。

工行回收自己出售的实物黄金吗?

杭州一男子10年前花13万买金条,存在中国黄金,10年后金条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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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3-1904:38

杭州一男子10年前花13万买金条,被中国黄金托管没了,公司出问题

十年前,杭州的钱先生在中国黄金杭州延安路门店购买了三块金条,净重420克,总价是13万多,当时每克黄金的价格是267元左右。购买了之后,金条一直托管在门店,现在每克金价已经超过了360元,所以钱先生想把黄金拿回来。

可让钱先生没想到的是自己购买的黄金竟然拿不回来了,门店说黄金没了,没有金条了。这让你们门店保管的金条怎么就保管没了呢?钱先生不能接受。多次追讨,但是对方总会给出各种说法拖延时间。

一开始门店说要把金条从北京运过来,需要花一段时间,但是钱先生去了好几次都没有拿到。眼看金条拿不到,门店又给钱先生说可以分期付款,也就是说把购买金条的钱分期赔偿给钱先生。对于这样的赔偿方案,钱先生不接受。

钱先生说万一分期中途你们又说没钱了,那不是又产生纠纷了吗?十年前,钱先生买黄金的时候和门店签署了托管协议,托管时间应该到2016年就截止了,但是钱先生说当时他来门店要回黄金的时候,门店依然给出各种理由拒绝了。

对于钱先生黄金的事情,门店的负责人说这件事他们公司已经在处理了,因为目前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会分期付款给客户。老板现在没办法出来面对客户,因为其他子公司财务上出现了问题,现在还在调查中。

至于为什么要让客户签署分期付款的协议,这位负责人说老板名下还有一些数额不小的应收款项,经过核算之后是能够给客户进行分期付款的,主要是为了让客户放心,毕竟现在确实遇到了困难。现在老板的态度是愿意按照目前的金价和客户签署分期付款协议。

对于这样的方案,钱先生并不认可。因为此前这家中国黄金门店已经被曝光过多次,门店出问题之后,中国黄金总部表示浙江区域的中国黄金销售门店都是加盟店,加盟店出问题,总部后续也会介入协调。

针对这件事,辖区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前段时间稍微多一点,他们的处理方式是和商家协商,看看是给实物黄金还是退还款项。商家给出的解释是他们在经营上出现了问题,下一步他们会登记投诉人信息,并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做生意诚信是原则,如果基本的诚信都丢失了,还如何做生意。客户既然托管了黄金在门店,那么门店就应该负责,而不是把黄金弄丢了。但托管时间截止的时候,就应该主动和客户说明,而不是各种理由推脱,如果推脱就能解决问题,还需要法律做什么,如何都这样做生意,消费者敢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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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一切都是千年不遇!!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现在投资黄金合适吗?

现在工行回购产品不仅是包括如意金,而且还包括其他所有成色99%以上的黄金产品,涵盖了所有投资类、首饰类、摆件类等黄金制品及废旧黄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成为唯一一家可提供黄金全产品收购业务的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金条产品的回收价格并不是固定的,它是根据上海黄金报价适时调整,相对其他黄金变现渠道更贴近国际金价。

目前回购价格是执行上午和下午两个回购价格。

(1)上午回购价格为当日上午上海黄金AU99.99开盘价基础上扣减3元/克手续费;

(2)下午回购价格为当日下午上海黄金AU99.99第一笔成交价基础上扣减3元/克手续费。

目前中国合法的黄金及市场有哪些?

现在投资黄金不合适,现在金价很高的。因为黄金的投资类型有很多,每一种都是不同的情况,以黄金基金为例,要等待时机,等待基金跌的时候买入,然后基金定投来分散其风险,长期投资来赚钱。

如果是实物黄金,其实可以等过节的时候商家搞活动去买入,那时候价格会稍微对比平时要便宜点,然后自己留着或者当成装饰品带着,等待黄金价格上涨的时候,再去卖出赚取差价。

举个例子,如果你2019年1月10号买黄金,持有一年,到2020年1月10号,这个期间黄金从1280美元涨到了1550美元,一年收益率超过了20%。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投资黄金来说,时机非常关键。

1、投资资金的安全性高于一切

由于国内黄金投资公司数不胜数,一定要认清楚该公司属于哪一类投机机构,它的投资者产品是哪一种,如果是地下炒金,要坚决抵制,虽然这种地下炒金相对于黄金期货、黄金t+d 、天通金而言手续费非常低,而且点差也很低,但这并不能构成你去投资他的理由,因为你的资金是存到该公司的账户里,该公司很可能会卷钱潜逃,这种案例很多,例如:杭州世纪黄金公司被查封,涉案金额600多亿,主犯张勇被批捕。

2、做好资金管理

既然是杠杆交易,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是放大倍数的,比如:10%保证金比率,就是10倍倍率,5%保证金比率就是20 倍倍率,像地下炒金都达到了100 倍倍率,甚至一些外汇投资公司的倍率都是过百,这是非常恐怖的,所以投资者要学会资金管理,同时也不要去做杠杆大的投资产品。实际操作中,不要重仓操作,保持二分之一仓位以内,否则一旦方向判断错误遇到行情反方向剧烈波动很容易爆仓,资金立刻化为乌有。

3、注重的稳定、及时、精确

是你交易报价所依赖的,如果不稳定,你想平仓平不掉,甚至报价不连续,5分钟报一次价,都会对你的投资亏损甚至爆仓。作为黄金衍生品投资,能提供稳定及时的数据是你投资获利的基础。

黄金预付款买卖交易的盈亏是怎么算?

国内的黄金交易市场主要是上海黄金,上海期货和香港黄金交易市场

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的香港,香港黄金交易市场在时差上弥补了伦敦、纽约、和芝加哥开市前的空档,成为连贯亚欧美时间的完美世界性贵金属交易市场。

扩展资料:

当今的黄金市场可分为商品性市场和金融性市场,商品实物黄金交易额不足总交易额的3%,9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黄金金融衍生物。也就是说,黄金金融衍生物的交易才是市场的主流。而目前中国的黄金市场还停留在以实物商品交易为主的阶段。

以上海黄金为例,作为我国唯一的黄金场内,2005年该所年黄金交易量突破900吨,交易金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但与世界上最大的黄金市场--伦敦黄金市场相比,上海黄金的交易量不足其1%,2005年伦敦黄金市场的日均结算量高达73.83亿美元。原因无他,上海黄金为场内交易,并以实物黄金为主。而伦敦黄金市场则是场外交易,并且其黄金现货延期交割的交易模式,吸引了大量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进来,因为造就了全球最为活跃的黄金市场。

上海金交所的交易却主要在会员之间,会员主要是用金企业,且一般为工业用金,因此交易主要是购买实物黄金,买入占其全部交易的占比在99.8%%以上,且主要从事现货交易,供生产使用。缺乏投资目的的机构和个人的参与,价格波动幅度和弹性较差,这体现在国际金价大幅波动时,国内金价变动相对滞后,出现了一定的套利机会。

此外,中国黄金市场又是个相对封闭的市场,金交所的外资会员实行较为严格的审批,目前有1家中外合资企业会员和12家外商独资与中外合资企业客户。2005年这类会员与客户的黄金买卖总量为9427公斤,只占交易总量的1.04%。缺乏国际报价机构的参与,造成国内黄金市场价格不能完全与国际市场接轨,有时甚至相背离。

随着中国黄金投资市场的发展,许多投资者已经不满足于仅仅进行场内的撮合交易。众多黄金投资者将目光投向了黄金做市商。伴随着金价在近几年的步步走高,国内黄金市场日趋火热,国内的黄金做市商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虽然目前对黄金做市商制度的法律法规还是一片空白,但黄金做市商交易制度必然要在中国生根、发展。参照伦敦黄金市场的发展历程,黄金做市商制度能够弥补目前国内现有的交易模式的不足,提供黄金市场更多的交易流动性,促进中国黄金市场的繁荣。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四大黄金生产国,第三大黄金消费国,但我国人均年黄金消费量仅约0.26克,远远低于0.7克的世界平均水平,这反映出中国黄金投资市场潜力巨大。我们以为,中国黄金市场的未来在于大力发展黄金衍生产品,与国际接轨,成为国际性的主要黄金市场。而摆在眼前道路只有一条,即两条腿走路-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并举。其中场内交易则是发展以黄金期货和期权为主,接近纽约和东京的黄金期货市场;而场外交易以现货延期交割的模式为主,类似于伦敦黄金市场和苏黎世黄金市场。

就场内交易而言,目前上海黄金的交易品种单一,交易机制不健全:实物黄金交易成本较高,不具备做为投资性工具的功能; AU(T+D) 交易模式虽然具备了准黄金期货的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善,与真正意义上的保证金交易和卖空机制还有极大距离。反观国际主要黄金市场,场内交易的主流品种即是黄金期货,从纽约商品,到东京工业品,其黄金期货品种引导着市场对黄金价格定位和预期。

目前黄金期货的上市还未有时间表,但已不远。不论是在上海黄金上市,还是刚刚挂牌成立的中国金融衍生品,面对目前的大好时机,历史性的机遇绝不容错过。而在黄金期货的基础上,一系列的衍生产品,包括期权,远期,以及近几年异常火热的黄金ETF,甚至更多的创新产品都将逐步推出,进一步加大中国黄金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另一方面,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性更是不容忽略,从国际黄金市场的发展轨迹看,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占整个黄金市场交易量近90%。就伦敦黄金市场而言,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其交易是通过无形方式-五大金商及客户网络间的相互联系组成;苏黎士黄金市场也没有正式组织结构,由主要通过瑞士三大银行为客户代为买卖并负责清算。

中国黄金市场未来的发展也将寻此轨迹,大量的交易将通过场外交易市场完成,市场价格将会由有实力的做市商引领。其中商业银行或者说如瑞士三大银行一样的专业性黄金银行,以及一些具备品牌影响力的专业黄金投资机构将成为做市商的主体。

我们相信,中国黄金市场在经历十几二十年的发展后,将逐步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国际黄金市场:首先是投资品种的丰富与多样化,黄金期货,期权,黄金存折,纸黄金,黄金EFT,黄金远期等产品不断推出并逐步完善。其次是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黄金市场作为投资性的金融市场不但吸引大量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加入进来,同时开放国门,让国际性的大银行和大金商一同参与,从而使得与国际其他黄金市场逐步接轨。我们深信,黄金市场必将成为我国除股票,期货,外汇市场之外的第四大金融投资市场。

哪里回收黄金?

黄金预付款方式交易预付款方式买卖是指客户按选定预付款比例买入或卖出一定量标的物后,可以根据市场走向或者自己判断,选择按支付预付款时买卖系统所显示的全额价款交收标的物,或者选择买卖系统所显示的即时价卖出或购回进行结算的一种买卖方式。预付款方式交易优势1、更容易选择价格低点买入,价格高点卖出杭州北交用连线国际现货金价的方式销售与回购黄金,国际金价是时时波动的,而波动主要在北京时间的晚间,这段时间通常不是金店的营业时间,投资者无法实现即时买入或卖出。通过杭州北交预付款交易系统,投资者可以以较少的预付款比例,24小时进行“预买”或“预卖”(国际金融日除外),在金店正常营业时间内交收即可。2、交易方法便捷通过杭州北交预付款交易系统,足不出户就可进行黄金买卖,安全、便捷,无地域、时间限制(国际金融日除外)。3、自助交易与行情分析同时进行通过杭州北交预付款交易系统,投资者不仅可以自主选择买卖,还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实时行情分析功能,了解即时黄金价格走势,并可以进行各种图表技术分析。4、客户资金第三方监督杭州北交与武汉华夏银行合作推出黄金买卖专用帐户,专款专用,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5、自主选择预付款比例,资金利用率高投资者可自由选择预付款比例,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实现快速增值。6、自由买卖,双向获利投资者可以选择以预付款方式购买杭州北交标准金条,在未实际交收之前,也可以将金条卖出;投资者也可以将非杭州北交出品的其他合格交收品种出售给杭州北交。金价涨跌均可以获利。7、报价数据源为伦敦黄金现货市场实时报价所有报价数据均为伦敦黄金现货实时报价,阳光、透明。8、易学好懂,操作简便杭州北交预付款交易系统杭州北交自主专项开发,界面设计人性化,易学好懂,操作简便。

不管是口碑还是排名,英奢珠宝都是位居榜首,也算是备受客户信赖好评,对黄金有一定了解的一般都会挺过该公司,在北京-深圳-杭州-西安-郑州-深圳-天津均有实体店铺。在选择黄金回收时,需要了解下黄金回收渠道:

1、一般金店、珠宝店、首饰加工店都设有黄金回收业务,回收价格也相对低一些,需要扣除手续费和折旧费;

2、专业的黄金回收企业,典当行等都是可以回收黄金的,回收黄金的价格也是依照国际金价走势来定的。